双软认定

软件产品登记说明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8-1-24     浏览次数:    

一、软件产品登记前提条件:

1、企业法人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软件开发、生产销售等相关内容。

2、取得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版权证书等。

3、由工信部或安徽省经信委授权的检测机构(安徽省软件评测中心)出具的软件产品检测证明材料 。

二、软件产品名称的规范要求:

1、软件产品名称必须由:品牌(在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名称的简称或商标名称)+软件的用途与功能+软件或系统+版本号。

2、软件产品名称必须与著作权名称、产品测试名称一致。

三、软件产品登记的申报流程:

1、首先下载“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并进行安装。

2、打开“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在“申报受理”中选择“产品登记”, 填写完申请表后点击保存(共4页)。

3、填好“双软认定申报表”后,将申报表内容导出数据。

4、 企业用A4纸打印申报表一份、盖章、连同其他所需纸质材料报至协会。

四、需要送交的纸质材料:

软件产品新登记:

1、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经营范围中必需有“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销售”,加盖企业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提交二代证的需要在同一张纸上复印正反两面)。

4、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由工信部或安徽省经信委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税务登记号要清楚;加盖企业公章)。

7、 其它材料(如经营委托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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