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认定
一、软件产品登记前提条件:
1、企业法人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软件开发、生产销售等相关内容。
2、取得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版权证书等。
3、由工信部或安徽省经信委授权的检测机构(安徽省软件评测中心)出具的软件产品检测证明材料 。
二、软件产品名称的规范要求:
1、软件产品名称必须由:品牌(在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名称的简称或商标名称)+软件的用途与功能+软件或系统+版本号。
2、软件产品名称必须与著作权名称、产品测试名称一致。
三、软件产品登记的申报流程:
1、首先下载“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并进行安装。
2、打开“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在“申报受理”中选择“产品登记”, 填写完申请表后点击保存(共4页)。
3、填好“双软认定申报表”后,将申报表内容导出数据。
4、 企业用A4纸打印申报表一份、盖章、连同其他所需纸质材料报至协会。
四、需要送交的纸质材料:
软件产品新登记:
1、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经营范围中必需有“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销售”,加盖企业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提交二代证的需要在同一张纸上复印正反两面)。
4、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由工信部或安徽省经信委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税务登记号要清楚;加盖企业公章)。
7、 其它材料(如经营委托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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