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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新基金简介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鼓励、培育、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按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要求,2009年创新基金将在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策体系的基础上,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目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是支持创业初期、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好,但企业资金较少的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不高于300万;
(2)自注册成立到管理中心的申报截止时间不超过36个月;
(3)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4)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
(5)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6)申报的项目尚未形成销售;
(7)没有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
以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立项项目,资助额度20万元—40万元。所有申报项目需经项目组织单位立项支持,地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15万,西部地区不得低于10万。
(二)一般创新项目
无偿资助的一般创新项目主要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5)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有销售或仅有少量销售。
(6)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三)重点创新项目
重点创新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方式,资助金额为100-200万元。申报工作由推荐单位负责。推荐单位根据重点创新项目申报条件将地方重点支持的项目推荐给管理中心,可采取先行申报后立项支持的方式,地方支持额度不低于创新基金支持数额的60%。
重点创新项目的申报条件:
1. 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至少有三年的运营时间。
2. 符合《项目指南》规定的支持方向,其中符合重点创新项目支持方向优先;项目技术领域是国家及地方重点或急需发展的领域,与产业或行业关联度很大,对产业或行业的发展影响较大;
3. 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先支持已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
4. 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3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在被分析的三个年度中,第一年企业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009年申报企业3年的销售收入增长率=(2008年度企业销售收入-2006年度企业销售收入)÷2006年企业销售收入×1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08年度净利润÷2008年度平均净资产×100%)
5. 市场前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
6. 企业已获得过创新基金支持,且项目验收合格;已获得过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优先支持。
7.企业需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重点创新项目评审除采取专家“背对背”集中评审方式外,部分项目还要进行答辩或现场考察。未列入重点创新项目支持的,不作为一般项目立项。
三、申报流程
企业注册
学习型申报
多媒体信息
数字化认证
地方项目评审、地方立项、推荐
国家项目评审国家支持方案
立项公告合同签订
项目监理
辅导与培训
项目验收
余款拨付
首拨资金
财政会签、推荐单位一站式申报
我们可以协助企业参与整个过程(包括前期的项目选择申报策划服务,中期的项目评审上下关系沟通,后期监理验收的材料整理的协助)为企业提供全面综合服务。
四、我们的服务优势
1.我们的团队均是拥有多年的国家各类项目申报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的人员组成;
2.我们的团队为近百多家企业成功策划过申报服务,成功率在95%以上;
3.我们积累了深厚的专家资源和技术成果资源,拥有强大的技术支撑和服务能力;
4.我们拥有全面的服务体系,能提供知识产权战略咨询和代理服务,以及财务咨询服务;
5.我们提供整体的服务模式,服务覆盖申报前、申报时以及申报后的全过程。